佛教认为世界及其一切众生都产生于缘起,即事物之间都是互为因果的,所有的东西都是在一定条件下自然生成和毁灭的,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永恒存在的,也没有什么东西是处于支配地位的。既然如此,那么众生当然就是天生一样、天生平等了。但是佛教所提倡的这种平等并不是绝对的平等,而只是一种有限的平等。因为佛教并不否认众生具有高低贵贱的划分,只是认为这种划分的标准不应是种姓出身而应该是人们的行为,认为众生都具有获得平等的机会和可能性。